德州到梁山的汽車,梁山到德州長途車開始了嗎
記者11日從濟南交警處獲悉,今年以來,濟南交警部門對“高速12.26”“長清2.12”“歷下3.10”“槐蔭3.10”“槐蔭3.21”“槐蔭3.27”“歷城4.20”“槐蔭4.24”“市中6.2”等9起事故中12名涉嫌交通肇事罪的犯罪嫌疑人依法采取強制措施,并移交司法機關處理。各級政府調查組已對6家運輸企業、5名運輸企業負責人、4個相關監管責任單位、13名相關監管單位責任人依法做出了追責處理。其中,多家社會運輸企業被罰款,數額最高達52萬元。
一、京滬高速濟陽段“12·26”較大道路交通事故。
(一)簡要案情
2016年12月26日18時30分許,王干啟駕駛大連交通運輸集團有限公司遼B3899A號大型普通客車沿京滬高速由南向北行駛至351KM+700m(徒駭河大橋),撞上同向行駛的贛C5A219號重型廂式貨車尾部后,遼B3899A號大型普通客車再次撞擊道路右側護欄,造成該車乘坐人員牛某某、李某某、劉某3人死亡,駕駛員王干啟等21人不同程度受傷經市政府調查組調查認定,京滬高速公路濟陽段“12·26”較大道路交通事故是一起較大生產安全責任事故。
(二)對事故有關責任人員及責任單位的處理
1.遼B3899A客運車輛駕駛人王干啟,涉嫌道路交通肇事罪,被濟陽縣人民法院依法判處有期徒刑5年。
2.趙某某,濟樂有限公司副總經理,分管養護管理、應急工作。中國鐵建投資集團有限公司依據相關規定給予行政警告處分。
3.任某某,濟樂有限公司養護管理部部長。濟樂有限公司依據相關規定給予行政記過處分,并調離工作崗位。
4.李某某,濟樂有限公司養護管理部副部長。濟樂有限公司依據相關規定給予行政記大過處分。
5.馬某,濟樂有限公司養護管理部管理員。濟樂有限公司依據相關規定給予停薪留職一年的處分。
6.李某某,中鐵建二十三局第一工程有限公司濟樂高速養護項目部經理。中鐵建二十三局第一工程有限公司依據相關規定給予行政記大過處分。
最快的辦法是坐汽車到濟南汽車總站,然后再從汽車總站直接買票做到梁山的汽車就行了。
鑒于大連交運集團長途客運分公司,安全生產主體責任落實不到位,濟南市人民政府建議由大連市人民政府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對大連交通運輸集團長途客運分公司及其有關人員進行處理。
二、長清區220國道長清段“2·12”較大道路交通事故
(一)簡要案情
2017年2月12日凌晨2時多,梁山凱運達汽車貿易有限公司劉永厚,駕駛魯H-QL624(魯R-0K87掛)紅色解放重型半掛牽引車,在濟南裝載貨物后向鄆城送貨,沿國道220線由北向南行駛,行駛至K272公里+400米處時,與濟南市長清區孝里鎮新高莊34號駕駛人高新遠駕駛的魯AZA721號輕型普通貨車相撞,造成魯AZA721號輕型普通貨車駕駛人高新遠、乘車人馬某某、高某某當場死亡,乘車人趙某某受傷,兩車不同程度損壞。經市政府事故調查組調查認定, 220國道長清段“2·12”交通事故是一起較大生產安全責任事故。
(二)對事故有關責任單位及人員的處理
1.高新遠,駕駛魯AZA721福田牌輕型貨車駕駛人,對事故發生負直接責任,涉嫌交通肇事罪,鑒于已在事故中死亡,免于追究責任。
2.劉永厚,魯H-QL624(魯R-0K87掛)紅色解放重型半掛牽引車駕駛人,對事故發生負直接責任,涉嫌交通肇事罪,2017年2月24日長清區人民檢察院已批準逮捕。2017年6月23日,長清區人民法院判決劉永厚犯交通肇事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一年。
3.劉含杰,魯H-QL624(魯R-0K87掛)紅色解放重型半掛牽引車實際所有人,涉嫌交通肇事罪、包庇罪,于2月12日被刑事拘留,2月24日變更強制措施取保候審。
4.韓曉旭,因涉嫌包庇,被處以行政拘留10日、罰款500元。
鑒于梁山凱運達汽車貿易有限公司存在未嚴格落實安全教育培訓制度,單位安全管理措施不到位等問題,濟南市人民政府建議由濟寧市政府相關部門依據相關法律法規依法調查處理,督促企業落實整改并處罰。濟寧市人民政府依法進行了處理:
由于2016年棗莊市嶧城區“10.13”重大道路交通事故涉及梁山籍的車輛,2017年6月26日經省政府調查組調查,已依法對梁山縣分管副縣長、交通運輸局局長、分管局長、交管所長、運管所長等5人分別進行了黨紀政紀處理,而我市“2.12”較大事故車輛所屬地與去年棗莊“10.13”重大事故所屬地為同一交管所負責,對我市“2.12”較大事故的處理同樣涉及交管所長、運管所長和分管負責人。因此對有關責任人員的處理,以處理較重的“10.13”重大事故處理為最終結果。
1、對梁山縣交通運輸局韓崗所黨支部委員、拳鋪交通管理所所長周某某,梁山縣交通運輸局機關黨支部委員、運輸管理所所長齊某某,分別給予撤銷黨內職務,行政撤職處分。
2、對梁山縣交通運輸局黨委委員、副局長王某某,給予黨內嚴重警告、行政降級處分。
3、對梁山縣交通運輸局黨委書記、局長黃某某,給予行政記大過處分。
4、對梁山縣政府黨組成員、副縣長李某某,給予行政記過處分。
5、對肇事車輛所屬單位梁山凱運達汽車貿易有限公司罰款10萬元,停業整頓1個月,1年內不新增業務,質量信譽考核定為不合格。
6、濟寧市交通運輸局責成梁山縣交通運輸局寫出深刻書面檢查,約談梁山縣交通運輸局局長、分管局長。
三、歷下區解放東路“3.10”死亡道路交通事故
2017年3月10日10時16分許,崔怡駕駛魯AM0673金旅牌K53路公交大客車沿解放東路由東向西行駛至茂陵山路口,與在其前方同向行駛的曾某某騎行的電動自行車相撞,造成電動自行車乘坐人孟某某當場死亡,曾某某受傷,車輛及路燈桿損壞的道路交通事故。經歷下區政府事故調查組調查認定,解放東路“3.10”道路交通事故是一起道路運輸安全責任事故。
1、魯AM0673號公交大客車駕駛員崔怡涉嫌交通肇事罪,已被公安機關取保候審,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2、濟南市公交總公司對駕駛員轉崗后的業務培訓不到位、對車輛行駛過程中制動突然失靈的應急處置培訓不到位,致使駕駛員轉崗后,對所駕車輛的車況不熟,駕駛有安全隱患的機動車上路,且在遇到車輛制動失靈的緊急情況時應對能力欠缺,未能確保安全駕駛.由歷下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依據相關規定對濟南市公共交通總公司處人民幣貳拾萬元整的罰款。
四、槐蔭區青島路齊州路路口“3.10”死亡道路交通事故
1、魯HQL031號“福田”牌重型自卸貨車駕駛人胡探探,對該起道路交通事故發生負全部責任,依法承擔民事賠償責任,涉嫌交通肇事罪已移交人民法院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2、梁山縣先志貨運服務有限公司對營運車輛監管不到位,對駕駛人的安全教育不到位。由濟寧市梁山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依據相關規定對其處以人民幣貳十萬元整的處罰,對其法人處以貳萬元的罰款。
五、槐蔭區劉長山路仁里村鐵路橋東側路口“3.21”死亡道路交通事故
2017年03月21日10時38分許,楊汝棒駕駛魯AS1758號豪濼牌重型自卸貨車頭東尾西停在劉長山路仁里村鐵路橋東側路口北側的非機動車道,起步向南右轉彎行駛時,適遇李某某騎行自行車沿劉長山路北側非機動車道由西向東行駛至此,兩車發生交通事故,該事故造成車輛損壞,李某某死亡。經槐蔭區政府事故調查組調查,認為本起事故是因駕駛員違法行為導致的一起生產安全責任事故。
1、楊汝棒,魯AS1758號豪濼牌重型自卸貨車駕駛人,對該起道路交通事故發生負主要責任,依法承擔民事賠償責任,涉嫌交通肇事罪已移交人民法院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沒有火車 您可以先去聊城 然后從聊城轉車到梁山 全程
2、濟南武壯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對營運車輛監管不到位,對駕駛人的安全教育不到位。由長清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依據相關規定對其處以人民幣叁十萬元整的處罰,對其法人處以叁萬元的罰款。
六、槐蔭區經十路營市街路口“3.27”死亡道路交通事故
1、李進步,魯HSG896號“解放”牌重型自卸貨車駕駛人,對該起道路交通事故發生負全部責任,依法承擔民事賠償責任,涉嫌交通肇事罪已移交人民法院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
2、梁山悅達汽貿有限公司對營運車輛監管不到位,對駕駛人的安全教育不到位。由濟寧市梁山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依據相關規定對其處以人民幣叁十萬元整的處罰,對其法人處以叁萬元的罰款。
2017年4月20日1時50分許,孟慶路駕駛魯N77220號重型自卸貨車(乘車人孟凡沖)沿唐冶中路由南向北行駛,行駛至唐冶中路北首路口處,車輛向右側側翻,撞至路口北側黃河路橋公司二期電力溝工地內,并將工地內的板房砸毀,造成車輛損壞,板房內王某某、徐某某、劉某某死亡,楊某某、楊某某、楊某某、楊某某、楊某某、郭某某受傷和板房損壞。市政府調查組調查認定,歷城區唐冶中路北首路口“4.20”較大道路交通事故是一起較大生產安全責任事故。
孟慶路,魯N77220號重型自卸貨車駕駛人,對該起道路交通事故發生負全部責任,涉嫌交通肇事罪被歷城區人民檢察院依法批準逮捕。
孟凡沖,魯N77220號重型自卸貨車實際車主,明知貨車的制動性能一直存在問題,維修后貨車的第三軸左側剎車鼓有裂紋,也未進行及時維修,涉嫌交通肇事罪被歷城區人民檢察院依法批準逮捕。
坐汽車方便,火車沒有直達車,在華聯商廈這邊的汽車站就有通梁山的直達汽車,希望能夠對你有幫助。
姜某某,濟南黃河路橋建設集團有限公司三分公司唐冶中路北延長線電纜溝施工項目負責人,由黃河路橋建設集團有限公司依據相關規定給予行政記過處分。
張某某,濟南黃河路橋建設集團有限公司三分公司副經理,由黃河路橋建設集團有限公司依據相關規定給予行政警告處分。
董某某,濟南黃河路橋建設集團有限公司三分公司經理,由黃河路橋建設集團有限公司依據相關規定給予誡勉談話。
鑒于德州市臨邑縣明誠汽車運輸有限公司存在安全生產主體責任不落實等問題,濟南市人民政府建議由德州市政府政府相關部門依據相關法律法規,督促企業落實整改并處罰:
1、對臨邑縣明誠汽車運輸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汪某某、經理馬某某、經理助理宗某某,分別給予其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四十罰款的處罰。
2、對肇事車輛所屬單位臨邑縣明誠汽車運輸有限公司,罰款52萬元。
八、槐蔭區濟齊路東趙村路口“4.24”死亡道路交通事故
這個一般情況下,你可以利用百度地圖就可以輕松的查詢到。
2017年4月24日14時4分許,王超森駕駛魯ADM665號“豪濼”牌輕型普通貨車沿槐蔭區濟齊路由東向西行駛至東趙村路口向北右轉彎時,遇朱玉榮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且醉酒后未戴安全頭盔駕駛無號牌白色燃油二輪車沿濟齊路由東向西行駛至此相撞,造成車輛損壞,朱玉榮受傷經搶救無效死亡的道路交通事故。經槐蔭區政府事故調查組調查,認為本起事故是因駕駛員違法行為導致的一起生產安全責任事故。
1、王超森,魯ADM665號“豪濼”牌輕型普通貨車駕駛人,對該起道路交通事故發生負同等責任,依法承擔民事賠償責任,對其違法行為進行處罰。
九、市中區劉長山路口“6.2”死亡道路交通事故
2017年6月2日6時40分許,楊慶明駕駛無號牌灑水車由東向西沿玉符河北沿路行駛至劉長山路丁字路口處綠化工地時將車停在斜坡。工地現場負責人燕擁軍用路邊揀的鵝卵石擠住車左后輪,楊慶明停車后下車,車輛發生溜車,撞向車輛前方人群,造成1人受傷、1人經搶救無效死亡道路交通事故。
(二)對事故有關責任單位及人員的處理建議
1、楊慶明,無號牌躍進牌灑水車駕駛人,對該起道路交通事故發生負全部責任,依法承擔民事賠償責任,涉嫌交通肇事罪,于2017年8月8日被公安機關取保候審。
2、燕擁軍,車輛所屬企業主管人員,涉嫌交通肇事罪,于2017年8月8日被公安機關取保候審。
3、梅力東,車輛實際所有人,涉嫌交通肇事罪,并依法承擔民事賠償連帶責任,于2017年8月8日被公安機關取保候審。
汽車直達,火車要濟南換乘
版權聲明:本站文章均來源于網絡,如有侵權請聯系刪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