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樂到臨沂的汽車,昌樂汽車站到臨沂汽車時刻表
近日山東5市通報6起問題
濟南市
日前,經山東省紀委監委指定管轄,濟南市紀委監委對山東省商業集團有限公司原黨委委員、副總經理王志盛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王志盛違反政治紀律,對抗組織審查;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昌樂汽車站到臨沂汽車時刻表,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金,違規乘坐公務交通工具,超標準配備、使用辦公用房;違反組織紀律,隱瞞不報個人有關事項,不按要求報告個人去向;違反廉潔紀律,搞權色和錢色交易;違反生活紀律,與他人發生不正當性關系。利用職務上的便利,侵吞公共財物,涉嫌貪污犯罪;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索取和非法收受他人財物,為他人謀取利益,涉嫌受賄犯罪。
濰坊市
濰坊市生態環境局昌樂分局黨組書記、局長江爾玉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經濰坊市紀委監委指定,目前正接受昌樂縣紀委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江爾玉簡歷
江爾玉,男,漢族,1972年8月生,山東昌樂人,大學學歷,1990年7月參加工作,1993年1月加入中國共產黨。
1990.07 昌樂特師教務員
1991.09 昌樂縣政府辦公室秘書
1999.02 昌樂縣北展鎮黨委委員、紀委書記(1997.09-2000.01山東省委黨校經濟管理專業學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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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03 昌樂縣喬官鎮黨委副書記、紀委書記
2004.01 昌樂縣北巖鎮黨委副書記、紀委書記
2005.02 昌樂縣北巖鎮黨委副書記
2006.12 昌樂縣崔家莊鎮人大副主席(正科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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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10 昌樂縣城南街道人大工作室副主任(正科級)
2009.05 昌樂縣拆遷安置工作辦公室黨委委員、副主任
2012.02 昌樂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黨委委員,縣拆遷安置工作辦公室副主任
2012.03 昌樂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黨委委員、副局長,縣房屋征收與補償工作辦公室黨支部副書記、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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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11 昌樂縣發展和改革局黨組成員、副局長,重點項目建設辦公室主任
2016.01 昌樂縣文化市場綜合行政執法局黨支部書記、局長,縣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黨委委員
2019.02 昌樂縣環境保護局黨組書記

2019.03 昌樂縣環境保護局黨組書記、局長
2019.12 濰坊市生態環境局昌樂分局黨組書記、昌樂縣環境保護局局長
2020.06 濰坊市生態環境局昌樂分局黨組書記、局長
臨沂市
經查,劉星在任臨沭縣公安局黨委委員、副政委、110指揮中心主任,臨沭縣公安局黨委委員、副局長、正科級偵察員,臨沭縣公安局黨委委員、副局長、縣委610辦公室主任,莒南縣公安局黨委副書記、政委,莒南縣副縣級干部、縣政府黨組成員、縣公安局黨委書記、局長,沂南縣政府黨組成員、副縣長、縣公安局黨委書記、局長,臨沂市公安局河分局黨委書記、局長等職期間,違反政治紀律,對抗組織審查;違反中央八項規定東精神和廉潔紀律,違規發放補貼,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品、禮金、消費卡;違反組織紀律,瞞報個人房產,在干部選拔任用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并收受財物;違反廉潔紀律,違規經商辦企業;違反工作紀律,違規處置涉案財物;違反生活紀律;利用職務上的便利,非法占有公共財物,涉嫌貪污犯罪;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或利用本人職權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通過其他國家工作人員職務上的行為,為請托人謀取不正當利益,收受他人財物,涉嫌受賄犯罪。
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警察法》等有關規定,經臨沂市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并報臨沂市委批準,決定給予劉星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所得;將其涉嫌職務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
濱州市
起點:昌樂縣 1.昌樂縣內駕車方案 1) 從起點向正南方向出發,沿利民街行駛10米,調頭進入利民街 2) 沿利民街行駛610米,過右側的樂融大廈,右轉進入新昌路 3) 沿新昌路行駛7.8公里,直行進入S224 2.沿S224行駛10.4公。
濱州市濱城區濱北街道西關黨支部原書記苗雙林等損害群眾利益、亂作為問題。2016年春,時任西關黨支部書記苗雙林組織“兩委”班子會議集體決定,違規對被征用魚塘的居民進行二次補償,事后包括苗雙林在內的被征用魚塘居民領取了補償金;同時苗雙林還存在其他違紀問題。2020年5月,濱城區紀委給予苗雙林留黨察看二年處分,給予黨支部委員兼居委會報賬員李雪鋒黨內警告處分;并責令濱北街道黨工委對居委會主任李魯濱進行誡勉,對居委會委員周玉娥進行通報。
煙臺市
日前,中共煙臺市牟平區紀委、煙臺市牟平區監委對煙臺市牟平區寧海街道梁家疃村委會主任王培遜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王培遜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個人決定村集體重要事項、套取村集體資金用于村務支出。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財物,涉嫌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犯罪;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將村集體資金、公司資金非法占為己有,涉嫌職務侵占犯罪。
王培遜嚴重違反國家法律法規構成職務違法,涉嫌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職務侵占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等有關規定,經中共煙臺市牟平區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決定給予王培遜開除黨籍處分,責令其辭去村委會主任職務;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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