騎自行車撞了汽車,自行車在自行車道上撞了汽車
1.我國對騎自行車有沒有年齡要求?
曾林剛: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二條“在道路上駕駛自行車、三輪車、電動自行車、殘疾人機動輪椅車應當遵守下列規定:(一)駕駛自行車、三輪車必須年滿12周歲”,自行車在自行車道上撞了汽車,因此,若未達年齡騎車屬于違法行為。
2. 小區內是否可以騎自行車?
邱文鋒:現有法律未禁止在小區內騎自行車,但小區一般道路狹窄,行人較多,不建議騎行,而是推行。
曾林剛:現行法律無明文的禁止性規定,根據“法不禁止即可為”的民法原則,個人認為在小區內騎車尚談不上違法。
如果雙方不能私下協調解決,就保持事故現場,然后報警。由交警進行現場事故認定。交警的事故認定主要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也會依據部分《民法通則》的‘歸責原則’。《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
3. 物業管理中對此是否有責任?
4.若在小區內騎自行車等發生事故,責任應如何劃分?
5.從本案監控視頻看,監護人是否有責任?
6.如何避免類似事件發生,有何建議?
邱文鋒:雖然國家目前沒有明確對小區內部騎車進行限速,但小區秩序事關民生,建議小區業主采取自治方式訂立《業主管理規約》,進行約定。在條件成熟的省市,還可以制定相關法律文件,維持小區的秩序,保障業主安全。同時,未成年人在小區內騎自行車、玩滑板車、玩球等,監護人都應進行充分的安全評估,確保不會造成未成年人自身的安全和不侵害他人的安全,最好到專門的運動場所進行。此外,每個社會公民見到不安全因素,都應善意予以指出、規勸,必要時向相關機構反映。
【法律分析】:需要根據實際情況判斷,如果汽車正常行駛,自行車追尾汽車,肯定是自行車的責任,反之,汽車如果違反交通規則,則是汽車的責任。如果情節輕微,雙方可以私了,若不能私了,應及時報警處理。自行車撞汽車責任應該由過。
曾林剛:本次事件,雖有意外因素、但也有人為原因,應從中吸取教訓、樹立安全意識,尤其作為監護人,既要從言語上教育引導未成年子女,更要從行動上約束和看管好未成年子女,避免悲劇再次發生。
一、自行車撞了汽車怎么處理1、自行車撞了汽車的處理如下:(1)雙方自行協商。輕微事故可雙方自行協商賠償;(2)交警調解。一般事故若雙方同意由交警調解的,雙方應書面向交警申請;(3)憑交警的事故認定書向法院提起民事訴。
版權聲明:本站文章均來源于網絡,如有侵權請聯系刪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