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保險解讀,簡述對汽車保險的認識
首先,讓我們先來理一理“全險”這個概念:從字面上來理解,所謂“全險”其實是指買齊了汽車保險的所有險種。
大家都知道,汽車保險的險種,總概括為:強制險、基本險和附加險。
強制險指的是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俗稱“交強險”,簡述對汽車保險的認識,是強制規定必須購買的險種; 基本險指的是第三者責任險(三責險)、車輛損失險(車損險)、車上人員責任險以及全車盜搶損失險。 附加險則包含的種類非常多,比如常見的玻璃單獨破碎險、自燃損失險、新增設備損失險、車身油漆單獨損失險、涉水損失險等。
所以,被保險人基本上不太可能購買齊全所有險種,自然也就不存在所謂的“全險”了。一般人理解的“全險”其實是指:車損、第三者、盜搶、玻璃、車上人員、不計免賠“基本六項。 因為基本涵蓋車輛意外事故內容所以稱之為“全險”,但實際上這只是一個通常情況下的說法,在法律上并不是一個準確的概念。
為什么明明自己好像買齊了車險,出了事保險公司還不能給我全報呢?
一般有兩種情況:
一、沒有買相應險種因為車險包括很多險種的,像玻璃險、劃痕險、涉水險、自燃險等等,那么如果沒有購買這類險種,有相對應的出險情況的話,可能就沒有辦法走車損險賠付。
2.保額盡可能配置充足買保險就是買保額,這一個準則在人身險上適用,在車險產品上也適用。如果為了省下幾百塊錢保費,而選擇了額度太低的保額。雖然保費是便宜不少了,但是一旦出了險,太低的保額不夠賠付,還得要車主自。
比如:發生車輛自燃 ,如果沒有購買到自燃附,那么車損險是不賠的,就只能車主自掏腰包。
交強險是由保險公司對被保險機動車發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不包括本車人員和被保險人)的人身傷亡、財產損失,在責任限額內予以賠償的強制性責任保險。被保險人在使用被保險機動車過程中發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遭受人身。
二、損失金額超過了保額買車險的時候,一般要注意一點:很多險種都是有保額的,除了像車損險、盜搶險等等是根據車價來定的固定保額。但是,三者險、車上人員責任險是可以自己選擇保額的。 如果買的保額太少,導致事故發生時,保險需要賠付的部分不足以完全覆蓋損失,那么超出的部分肯定就需要車主自行掏錢了。 另外,如果發生以下情況,就算買了相應的保險,也沒有超過保額,保險公司也有理由拒賠。
(1)故意制造的事故。有關保險條款規定:駕駛員的故意行為屬于責任免除范圍。所以,就算發生任何緊急狀況,如果是駕駛員的蓄意行為造成事故,保險公司都不會負責賠付。
汽車保險一般分為兩類,一類是交強險,一類是商業險,交強險是車主必須投保的險種,而商業險是根據車主的需要選擇的險種。交強險,這是國家法律規定首先要購買的強制險,也是對車輛最基本的保障,基本上是對第三方人員的傷。
(3)收費停車場內丟車。一般情況下,車輛在收費停車場或者營業性修理廠中被盜,即便是買了防盜險,保險公司也不負責賠付。這部分損失應該由停車場地(修理廠)來負責,因為,車進了這些場所,他們是有保管車輛的責任的,保管人保管車輛不善造成的車輛丟失需要由保管人來承擔責任。建議你:不管保險公司是否負責理賠,都應該弟一時間向保險公司報案,并立即向車場提出索賠。另外,要注意保管好停車收據并貼身保管,可以作為理賠的憑證。
汽車保險即機動車保險,是指對機動車輛由于自然災害或意外事故所造成的人身傷亡或財產損失負賠償責任的一種商業保險。機動車輛保險一般包括交強險和商業險,商業險包括基本險和附加險兩部分。基本險分為車輛損損失險和第三者。
所以建議你,貴重值錢的物品需要放在安全的地方,或者隨身攜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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