訛錢,怎樣對付訛錢的人絕招
安全生產,責任重于泰山。對于企業經營者而言,一旦發生安全生產事故,大多會主動與受害人家屬協商,以求息事寧人,防止因矛盾升級給企業帶來負面影響。然而現實生活中,竟有人抓住企業經營者“花錢消災”的心理,故意制造安全生產事故,甚至為了索賠不惜剝奪他人生命!
起意殺人訛錢
訛錢能夠成犯罪。我國的法律上肯定沒有訛詐罪,將訛詐這種行為定性為敲詐勒索也比較符合實際情況。敲詐勒索財物數額較大是構成本罪的要件。敲詐他人錢財犯的罪是敲詐勒索罪,敲詐勒索罪的認定方法是是否是以非法占有為目的,是否。
1995年出生的依胡子是四川省甘洛縣人,小學文化水平。盡管文化程度限制了他靠知識和技術謀生并改變命運的路子,但作為一個年輕力壯的小伙子,即便是靠賣體力也能養活自己。然而依胡子生性懶惰,怎樣對付訛錢的人絕招,不愿靠勞動致富,寧愿做一名無業游民,干些雞鳴狗盜之事,甚至還想著投機取巧賺大錢。
依胡子2019年曾因敲詐勒索罪被重慶市璧山區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四年。然而讓人始料不及的是,依胡子服刑期間又被警方查出他此前的一樁罪行。當時,依胡子雖然才剛滿20歲,卻策劃并伙同他人實施了一起殺人并冒充死者家屬向企業索要巨額賠償的大案!
1983年出生的迪依坡是四川省越西縣人。迪依坡是個盲人,與依胡子熟識。2015年春節前,依胡子想通過人為在工地制造死亡事故的方式騙錢。

依胡子將實施犯罪的對象瞄準殘障人士,詢問迪依坡能否找到合適的人選。迪依坡說沙某的朋友養了一名智障女子(真名不詳,后被冒名為阿某,以下簡稱“阿某”),但是需要好處費。
依胡子表示同意,并叮囑迪依坡找一個能用的戶口,以讓這名女子冒用,方便事后騙錢。迪依坡隨即聯系其表姐吉某,告訴她其朋友要在工地上弄死一個人騙工地的錢,讓吉某提供一個可以由死者冒充的戶口。吉某稱其女兒阿某的戶口沒辦過身份證,可以用來冒充,但需要15萬元好處費。依胡子獲悉后同意給吉某15萬元,并提出要盡快將戶口簿送來。
解決了冒名戶口的問題后,迪依坡開始謀劃將“阿某”送到工地的事。迪依坡打電話讓沙某把“阿某”送到四川普雄,同時約上自己的女友說日阿西及其弟弟說日阿格一起幫忙。
3人在普雄會合后從沙某手里接到“阿某”并入住普雄火車站附近的一家賓館。4人住下后,迪依坡隨即打電話給依胡子,讓其前往該賓館商量下一步行動計劃。
為了將假戲演得逼真,依胡子還聯系上了木牛爾哈的堂弟里沙子。里沙子當時正在其他工地打工。依胡子提出讓里沙子來他選定的一處工地“演戲”,并提議讓他帶幾個工友來工地假扮工人干活,承諾只要來的人都可以得到5000元的報酬。
依胡子和木牛爾哈原本想直接帶“阿某”到工地,但后來考慮到兩名男性帶著“阿某”一名女性不方便,于是便安排說日阿西到時候把“阿某”送到目的地,由他們一伙人伺機作案。
當事人被推下28樓
一切準備就緒后,一起“人為制造死亡工傷事件向施工方索賠”的惡性案件即將發生。
2015年1月27日,里沙子約了其妻子及其他幾名工友一起趕到重慶渝北區的一處工地,假扮工人在工地干活。依胡子計劃3天后作案,并安排里沙子夫婦當天去工地時把“阿某”帶過去,關照兩人不要走得太快,要與“阿某”同時進工地,防止“阿某”獨行無法進入工地。依胡子還特意交代幾名假扮的工人:“阿某”摔死后,大家要統一口徑,就說是死者自己摔下去的。
1月30日,里沙子等幾名假扮的工人去工地時,特意帶著“阿某”一起同行,幾個人進入工地時讓“阿某”走在他們中間,并順利進入工地。來到工地后,里沙子夫婦等幾名假扮的工人開始在一個房間打灰、刷墻,木牛爾哈、依胡子等帶著“阿某”在客廳等待合適的作案時機。
兩個小時后,依胡子喊大家都看看樓上還有沒有其他人在,里沙子四處看了看后,告訴依胡子沒有人。
訛錢,是漢語詞語,出自樊增祥《批張長貴呈詞》:"忽遇 朱老三 將爾拖至伊處,鞭打繩拴,訛錢三串。指敲詐、勒索他人錢財。敲詐勒索是違法的,敲詐勒索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或者多次敲詐勒索是構成犯罪的。敲詐勒索罪是一種。
依胡子認為時機成熟,便決定動手,與木牛爾哈、說日阿格、說日阿西、里沙子等人帶著“阿某”到該工地4號樓“干活”,幾個人連哄帶騙帶著“阿某”乘電梯上樓,并將其帶到該樓第28層。
一切準備就緒后,幾個人開始實施既定計劃。當日10時許,幾個人相互使眼色暗示開始行動,木牛爾哈把“阿某”從房間里往陽臺方向拉,但是拖拉到陽臺后因為沒有抓牢,“阿某”掙扎著跑回屋內,并開始激烈反抗。木牛爾哈遂與在場的其他幾人一起再次將“阿某”拖到陽臺上,之后合力將“阿某”從28層的陽臺上推了下去。
法律分析:不一定。“訛錢”不是一個法律術語,通常理解為敲詐勒索,根據情節輕重,可能構成犯罪 也可能僅是違反治安管理行為。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七十四條 敲詐勒索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或者多次敲詐勒索的。
案涉工地工程承包人劉某某剛開始并不知道這是個騙局。他稱,案發地系重慶市某安置房工程一標段項目在建施工現場,2015年1月下旬,他和楊某某承包了該項目4棟樓外墻油漆工程。當時他負責找工人干活墊錢,楊某某負責拿活和向發包方索要工程款。
劉某某稱當時他聯系了兩個包工頭,其中一個就是依胡子,雙方約定由依胡子找幾個工人來工地干活,并承諾每天向工人支付酬勞280元。
隨后,依胡子遂陸續帶領6名工人進場“施工”。依胡子向劉某某介紹,其中一名叫“阿某”的女子是其表妹。

劉某某立即先把依胡子喊來的工人工資結清,并讓依胡子留下協助處理死者善后事宜。一天后,依胡子和迪依坡、說日阿西等自稱死者家屬的幾人來到約定地點商談賠償事宜,幾人分別扮演死者的丈夫、媽媽、弟弟等。劉某某所在公司的老總和副總來到談判現場,公司高層表示希望能私了,死者“家屬”表示同意。最后雙方達成一致意見,由公司方面一次性向死者“家屬”賠償111萬元。
6被告人獲刑

江蘇省徐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以下簡稱徐州中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木牛爾哈、依胡子、迪依坡為騙取賠償款,伙同他人經預謀故意非法剝奪他人生命,詐騙數額特別巨大;被告人里沙子、說日阿格、說日阿西明知他人采取殺人方式詐騙,仍積極參與剝奪他人生命或提供作案對象,6被告人的行為均已構成故意殺人罪、詐騙罪。
一審宣判后,各被告人均未提起上訴,一審判決已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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