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動汽車購置稅,2023年取消新能源車購置稅
財政部 稅務總局 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告2020年第21號
為支持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促進汽車消費,現就新能源汽車免征車輛購置稅有關政策公告如下:
一、自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對購置的新能源汽車免征車輛購置稅。免征車輛購置稅的新能源汽車是指純電動汽車、插電式混合動力(含增程式)汽車、燃料電池汽車。
一、自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對購置的新能源汽車免征車輛購置稅。免征車輛購置稅的新能源汽車是指純電動汽車、插電式混合動力(含增程式)汽車、燃料電池汽車。
純電動汽車屬于新能源汽車,是免購置稅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車輛購置稅暫行條例》規定:第三條 車輛購置稅的征收范圍包括汽車、摩托車、電車、掛車、農用運輸車。具體征收范圍依照本條例所附《車輛購置稅征收范圍表》執行。1。
二、免征車輛購置稅的新能源汽車,通過工業和信息化部、稅務總局發布《免征車輛購置稅的新能源汽車車型目錄》(以下簡稱《目錄》)實施管理。自《目錄》發布之日起,購置列入《目錄》的新能源汽車免征車輛購置稅;購置時間為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或有效憑證)上注明的日期。
五、從事《目錄》管理、免稅標識審核和辦理免稅手續的工作人員履行職責時,存在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等違法違紀行為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等國家有關規定追究相應責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六、本公告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2020年12月31日前已列入《目錄》的新能源汽車免征車輛購置稅政策繼續有效。
新能源汽車購置稅2022新政策:自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對購置的新能源汽車免征車輛購置稅。免征車輛購置稅的新能源汽車是指純電動汽車、插電式混合動力(含增程式)汽車、燃料電池汽車。免征車輛購置稅的新能源汽車。
財政部 稅務總局 工業和信息化部
2020年4月16日
純電動汽車不需要購置稅新能源汽車包括純電動汽車增程式電動汽車混合動力汽車燃料電池電動汽車氫發動機汽車其他新能源汽車等。汽車購置稅算法:1、目前的大排量(1.6L以上)稅率為10%而2017年1.6L及以下小排量由5%調整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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